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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华尔街日报》《纽约时报》美联社报道
中影集团近期将中国“营业税改增值税”税制改革后的电影票房增值税从外国制片商的票房分账中扣减,此举引发外方不满,拒绝接受票房分账。
报道以《少年派的奇幻漂流》(Life of Pi)为例,这部影片最终在内地录得票房约合9200万美元。在扣除5%的国家电影专项资金和3.3%定向税后,按照25%的分账所得,20世纪福克斯(20th Century Fox)将收到2109万美元的票房分账。但因为中影集团要求20世纪福斯承担分账所得约8%的增值税(占全部票房的2%),后者本可拿到《少年派》25%的票房分成,现在只能拿到21%。
好莱坞认为,这项新规是限制美国电影制作公司在中国赢利能力的最新行动,虽然中美政府去年达成了一项旨在开放中国市场的协议。但新规却削弱了协议中一个增加外国制片商电影票销售分成的条款。
5月1日,20世纪福克斯中国区相关负责人接受中国媒体采访时表示,美联社相关报道“不实”,知悉该报道的内容后“非常诧异”。中影方面也表示与外国电影制作公司“不存在争议”。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李东也表示,新的增值税征收将于今年8月开始实施,《少年派》是去年11月上映的影片,目前分账情况已经基本确定,“应该不在新政管理范围内”。他同时也承认,在引进片方面,新的增值税将完全由海外片方承担,“国家税务机关出台政策是一视同仁的,国内外影视机构都该遵守。”
48帧从相关渠道获悉,增值税新政今年8月是否实施还是其次,重要的是,从去年5月到现在中影已有几十亿人民币的分账比例还未转给好莱坞片商。因为好莱坞六大一直拒绝接受增值税新政,中影也在国家税务部门进行商谈。
风波背后根源是,好莱坞电影的分账不同于国产电影的分账:好莱坞电影分账的25%,是并未扣除专项基金与物业税的毛票房,而作为发行方的中影和华夏则要承担外商收入所产生的税负以及发行成本等,这样一来,等于好莱坞片商在内地几乎可以算作零投入,拿走的分账都是纯利润。
在早期分账比例较低之时,中影和华夏尚有不错的利润,但提升比例之后,由于税收的上涨等因素,使得原先中影与华夏所获取的利润被压榨,新协议之下的中影和华夏在支付了相关税收与发行成本后,变的几乎无利可图,如果增值税全部由中影华夏负担,其本来就所剩无几的利润将被进一步蚕食。目前中影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申请上市,他们也不愿意利润大幅下滑,在“营改增”中,规定外方支付相关税收,正是基于此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