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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市场

大片陷入纠纷怪圈 高票房频现“分账门”

2013-05-17 热度:2121

从去年年底开始,中国的电影市场呈现出疯狂增长的状态,无论是引进片还是华语片都仿佛一夜间开启了“暴走模式”。先是《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在中国坐收约5.7亿元票房,然后接棒该片的《人再囧途之泰囧》以12.66亿元的票房收官,创造了华语电影票房新纪录,紧随其后的《西游降魔篇》也以12.45亿的票房成绩一路追赶成为华语票房亚军。此后的《北京遇上西雅图》等作品也一路延续强势,带动2013年第一季度的华语电影市场创下了超过50亿元的票房新纪录,相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0%。


然而,在电影票房高速增长的情况下,却不时曝出影片各方因分账不均而闹不合的新闻。耀眼的数字背后,巨大的票房收益到底如何分配也成了大众关心的话题。先是《西游》片方比高集团和华谊兄弟展开公告大战;之后《少年派》的出品方20世纪福斯与国内发行方中影集团也闹出分账传闻;最近的则是徐峥因《泰囧》分账将光线告上法庭,欲向光线索要3亿元,虽然双方随后澄清此事不实,但分账原委依旧扑朔迷离。


《西游》各方分账好事多磨


事件原委:公告大战各执一词


2013年2月10日,华谊兄弟出品、周星驰导演的魔幻爱情喜剧《西游降魔篇》正式在国内上映。上映当天即收获票房8165万人民币,创下华语片首日票房最高纪录,在之后的上映过程中,《西游》先后创下了24项票房纪录,在内地共收获总票房12.45亿人民币。


《西游》票房数字火爆,关于“谁是最大受益方”的争论也同样火爆。2月24日,华谊兄弟兴高采烈地发布公告称《西游》票房已达9.9亿元,同时计算出自己将获得1.96亿元的票房分账。2月25日,华谊的股价却并未如预期一般大涨一番,因为比高集团一纸公告浇灭了华谊投资人们的热情,公告称比高集团做为电影投资方(将华谊兄弟排除在投资方名单之外),将获得电影最终净收益的70%.同日,《西游》另一投资方文化中国传播也发布公告为比高站脚助威。合作伙伴的突然发难显然让华谊措手不及,但资本市场的敏感却容不得华谊继续震惊,受比高和文化中国传播的模糊公告影响,本应与《西游》票房一同飙高的华谊股价受到打压,2月26日,华谊不得不紧急停盘。至此,比高应该是把华谊兄弟的老板和投资人彻底激怒了。


26日当天,华谊兄弟再发公告,直接亮出了与比高集团的协议内容,明确了公司为《西游降魔篇》投资了8800万元的投资人身份,同时也将华谊兄弟和比高集团就《西游》收益分账的约定公之于众。


2月27日晚,华谊兄弟继续追击,集团董秘胡明向媒体介绍了项目原委并干脆和专业财经媒体一道详细计算了分账细节,比高与文化中国就此失声,这场分账风波最终以华谊史无前例的财务公开而结束。


有分析师认为,“比高集团为什么要玩这个文字游戏?因为其也是一家在港股上市的公司,但这家公司其实仅实现微利,除了《西游降魔篇》再无其他看点。同时,这也是比高集团制作的第一部影片,但上映到现在华谊兄弟却是最大的受益者,这样作为比高集团的股东,香港投资人可能会对公司有质疑。为什么这么叫座的一部影片,投资方却不是最大的受益者,这或许表示比高集团刊登这则公告的初衷。”


然而无论比高集团有何苦衷,“公告大战”的策略并未帮其本身解决任何实质性的问题,却反倒影响了华谊兄弟在资本市场应有的持续利好,让华谊错失了一次甩开追赶者光线的大好时机。





数字解秘:盆满钵满皆大欢喜


其实,华谊兄弟在2012年2月就与周星驰家族实际控制的香港上市公司比高集团签订了《合作协议》。简而言之,华谊兄弟以8800万的投资额获得影片在大陆的发行权并以此获得发行代理费,同时其还享有影片在大陆地区发行净收益的70-90%的收益分成。


华谊董事长秘书胡明称,根据上述协议,只有当影片票房超过3亿元时,公司才能开始收益而停止赔钱,虽然外界对《西游》大陆票房的预估值就在3亿左右,但华谊基于对周星驰电影的喜爱和对自身宣发能力的信心,认为《西游》的大陆票房完全可以超越这个数字。华谊在《西游》的宣发过程中做了很多创新尝试,比如周星驰与马云对话、全国百家影院百场超前点映、春运病毒视频等等,从市场反馈和票房表现评判,这些努力功不可没。


“电影上片前不知道票房能够达到多少,华谊要承担的风险是8800万,这部影片总计投资金额是1.06亿,而后比高集团还将30%的股权溢价20%,以3800万卖给了文化中国,外加上其出售的新媒体版权,这样比高集团基本上是零风险。”


实际上,在《西游》项目中比高集团和华谊兄弟都是实实在在的赢家,华谊保底投资8800万,最终搏得了逾2亿的税后净利;而比高集团借助华谊的保底投资得以零风险上映,并获得了不低于1.4亿人民币的收益:内地票房分账8800万,海外票房3000万,版权售卖1200万,游戏授权逾1000万。另外,借助《西游》引起的社会关注,周星驰和文化中国也顺势在国内投资20亿,打造“大话西游”主题公园,以周星驰和大话西游的品牌影响力为卖点,落成后未来收益可期。


王长田徐峥否认因分账打官司


事件原委:光线、徐峥“被官司”


据说当初《泰囧》的投拍过程其实并不顺利,徐峥创作完剧本之后跑了很多大公司却没有一家愿意投资。最后,徐峥在刘仪伟的介绍下来到光线影业:“我跟光线的老总讲这个故事,他很喜欢,基本上我故事讲完了以后,半个小时之内就决定要投资了。”所幸光线影业这回终于押对了宝,电影《泰囧》最终票房达到12.6亿元,光线也借此一片抵消了2012年全年的颓势,一夜之间扭身成为媒体追逐的焦点。


虽然票房圆满了,但《泰囧》的导演徐铮能分多少钱却一直没人知道。没人知道就必然引发猜测,时间久了,猜测就变了传闻。其实早在《泰囧》刚刚创造票房纪录的时候,就有消息称徐峥实际上只分到了三千多万,于是不少人替徐峥打抱不平,认为王长田领导的光线太过抠门。


在今年3月的亚洲电影大奖上,有记者问徐峥是否如传闻中只分到三千多万时,徐峥并没正面承认分了多少钱,但说当时自己还没拿到钱。随后有传闻说徐峥欲因《泰囧》票房分账纠纷将光线影业告上法庭,起诉目的是欲向光线影业索要3亿元人民币票房分账,但当时徐峥方面的工作人员称“目前没有接到这方面的通知”,而光线方面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完全没有听说过”。 2013年5月10日,纠纷之事再次被翻出,有消息称徐峥因《人再囧途之泰囧》的票房分账一事将光线告上法庭,欲向光线索要3亿元,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虽然随后徐峥和光线老总王长田就通过微博澄清并无此事,但仍然引发网友众多猜想。


数字解秘:详情不明难免猜测


光线传媒董事长王长田在2013年1月在接受采访时说,电影的票房不是全归光线,“首先国家电影基金要分走5%,还有3%左右的税。剩下的那些,‘光线’和影院再来分。光线分43%,影院分57%。也就是说,‘光线’最终拿的是总票房的38%左右。”截至2013年1月22日,经公司初步估算,票房已经达到12.4亿,总的票房分账收入约为4.65亿元。同时,光线传媒表示,该影片虽为中等规模制作电影,制作成本为3000万元左右,但是由于后期宣发成本较高,投资加宣发的成本远高于3000万元。而对徐峥团队的收益,光线传媒也表示,根据与导演团队及其他相关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导演团队及其他相关方享有该片10%的股份,并根据票房对主创有适当奖励。


而事实上,关于徐峥到底能分到多少收益,光线至今仍未有准确的官方消息公布。


《少年派》传因分账引纠纷


事件原委:外媒称中方税收新政蚕食福斯收益


2012年12月底,由华人导演李安导演的奇幻大片《少年派》在中国内地上映了一个月之后宣布下线,内地最终票房约为5.7亿人民币,在各个国家的统计中,中国以9030万美元的成绩领先于北美市场,占据全球票房比例也达到了38.30%,超过了北美市场的32.30%,之后李安也凭借《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再次获得奥斯卡最佳导演。而今年3月的数据显示《少年派》全球票房已突破过6亿美元大关,成为李安导演最卖座的电影。


虽然《少年派》在全球获得了超高的口碑与票房的肯定,但却一度传出国内发行方中影集团在《少年派》票房分账中,与出品方20世纪福斯因为票房分账而闹不和。传外媒报道在由美国电影协会组织召开的美国电影公司会议上,一位福斯的高级主管透露,正因为该增值税政策,福斯去年的《少年派》分账金额将被减少,因此福斯电影公司表示不满。


在去年年初,中美双方签署一系列协议,其中进口片的票房分账比例也由此前的13%提高到25%,海外片方为多分了一杯羹叫好。但在今年4月10日,国务院宣布进一步扩大增值税改革范围,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包括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领域。所以改革之后中影集团要求20世纪福斯承担分账所得约8%的增值税(占全部票房的2%)。这意味着20世纪福斯本来可以拿到《少年派》25%的票房分成,现在只能拿到21%,如果外方因此不满而拒绝票房分成也情有可原。


数字解秘:没有争议


传闻出现后,20世纪福斯中国区相关负责人与中影方面均在第一时间出来对传闻进行回应。20世纪福斯中国区相关负责人称,“这是不实报道。我们都非常诧异,不知道这个消息是怎么出来的。目前公司也在调查。”中影集团宣传人员则表示,对于此事并不知情,“国外媒体的报道一定是突出他们的利益,这件事情很复杂。中影集团与外国电影制作公司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关系,不存在争议”。


其实,新的增值税征收正式实施时间为今年8月,《少年派》是去年(2012年)11月上映的影片。目前分账情况已经基本确定,所,《少年派》不在新政管理范围内,于是,这一分账门事件也成了一个乌龙。


结语:


票房高企本是皆大欢喜的事情,说明华语电影市场发展迅猛而且潜力巨大。但如果让人惊艳的票房背后总是伴随着真假难辨的分账官司,那票房再高恐怕也只是一种悲哀。没有不透风的墙,也不会有没来由的空穴来风,所以实情也好,乌龙也罢,只愿这接二连三的分账纠纷能给所有的电影从业者提个醒:即便是在电影这个售卖梦想的浪漫行业也一样,规范、严格的遵照法律程序才是各方利益的最有力保障;刨除法律的约束和保障,从自身信誉的角度出发,各方更应该好好约束自己,法律法规可以建立或者更改,但若自家的信誉丧失了,怕是难再修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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